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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待遇享受期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10-25

 

  •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文件(武医保【2021】112号)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起,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大病保险)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2021年度新入学及2022年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9月新入学的大学生,未在原居住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享受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湖北中医药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附件:关于调整我校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调整我校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武医保【2021】112号文件精神,湖北中医药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对今年的医保工作做出相应的调整,公告如下:

1.自2022年起,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由 “学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

2.凡缴纳了2021-2022学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医保办将不在 8月31日办理统一停保的手续,若因个人入职等情况需要停保,可联系学校医保办办理停保后参加职工医保。

4.2022年9月入学的新生,未在原居住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享受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5.2022年9月起,大学生实行跨年度提前缴费方式。本年度即将入学的新生,可在12月前根据2023年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自愿缴纳2023年度参保费,具体费用标准待医保局文件通知。

6.关于大学生医保问题可加入QQ群(663990604)咨询。

 

 

湖北中医药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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